双方谈判离婚过程之初,一直处于僵持状态,女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,搬离家中并把孩子带走,隔绝了男方与孩子的正常接触。关于孩子抚养费及探望孩子的具体安排,女方最初提出的抚养费方案也远超男方实际收入状况。 通过承办律师多次与女方的不懈沟通,为其分析依法判决和调解可得抚养费数额的区别,成功引导女方同意合乎双方及孩子实际需求的抚养及探望条款,也保障了男方在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与孩子有充足的相处时间,实为双赢。 另外,双方调解离婚后,经过回访,我们得知女方遵循调解书约定的探望安排配合男方探望孩子,我们非常乐意看到双方在离婚后的关系缓和; 对于涉案房产的分割,我方当事人最初坚持主张要房,但由于男方创业现金周转不足,向女方支付补偿款较为困难。最终,双方确认房产最终确定归女方所有,女方在调解离婚后分4笔向男方支付补偿款,女方付清款项后男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。 这一调解方案,有效保障我方当事人的权益,既防止女方拒不付款,也使得男方拿到创业经营的周转款项,缓解燃眉之急。 朱楚欣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家事律师,杜芹家族律师团队资深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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